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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制度

会员管理制度

一、申请加入本会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会员必须为湖北籍人士并有志于在杭州投资的企业或个人。

二、会员入会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入会登记表; 经秘书处审查后,由分管会员部副会长同意,提交理事会通过;由本会发给会员证及铜牌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在本商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商会举办的活动;享受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商会给予帮助;对本商会的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对本商会领导和工作人员有质询、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遵守本行业自律公约,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向本商会映情况,提供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会费;承办本商会委托的有关事宜。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及铜牌。会员不履行义务,不参加本商会活动,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