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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规划(2013-2015年)

来源:杭州湖北商会 时间:2013-08-12 热度:

      浙商是浙江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动浙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2011年12月,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重大战略,并在全省大力推进实施这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引导和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发展,对于杭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开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率先发展新局面,实现“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指导和加强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工作,依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119号)以及《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的工作意见》(市委办〔2012〕7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2〕17号),并结合我市相关战略规划,特制定《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工作规划(2013-2015年)》。
  本规划突出方向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导向,立足我市现实基础,对全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工作的思路和目标进行统一部署,并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为支持浙商发展和浙商回归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本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
  一、重要意义
  今后几年,是我市加快“三城三区”建设,实现“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目标的关键时期。在此过程中,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广大浙商的推进作用将日益突出。
  (一)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我市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
  浙商是浙江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动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坚力量。依托“省会经济”资源优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支持等工作举措,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引导浙商创业创新发展,打造高端产业集聚地和浙商总部基地,是我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实现从“民营经济大市”向“民营经济强市”跨越的现实选择,也是我市抢抓发展机遇,增强创新驱动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我市扩大有效投资、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定规模的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是我市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决定因素,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力量。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为重要契机,围绕总部经济、十大产业、城乡区域统筹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对浙商、跨国公司、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优秀的团队和人才的招引力度,着力引进一大批大企业、好项目、高人才和新技术,鼓励浙商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促进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对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保持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
  作为“三城三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创新型城市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为契机,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天堂硅谷”为目标,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创新机制,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强创新要素投入,打造创业创新平台,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有利于全面激发我市创新活力,增强浙商创业信心,对于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积极作用,对于我市建设“三城三区”、发展创新型经济、推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我市破解资源要素瓶颈、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充分利用我市的优惠政策、市场环境和资源优势,通过鼓励有条件的浙商“走出去”,积极拓展外部市场空间,加强与国内外市场辐射力较强的大中城市进行经贸、科技、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省外及境外的资源开发合作,大力拓展一批资源合作项目,以“走出去”带动“销出去”和“引进来”,三者合力形成循环链条,大力推进杭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外部空间,并有效提高对外部资源要素的利用能力,有利于破解资源要素制约日益趋紧的局面,有利于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现实基础
  (一)工作回顾。
  2012年,我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年引进浙商回归项目649个,到位资金418.86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引进重大项目265个,到位资金207.42亿元,占总到位资金49.52%(见表1、图1所示);2008年12月21日以来引进的137个重大项目在2012年产生地方税收31.57亿元,全年省内外浙商捐赠资金达5.93亿元,引进项目对地方经济效益和公益贡献均位居全省前列。
  

  2012年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1.组织有保障。
  我市坚持把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作为推动杭州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推进器和重要抓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和开发区也相应成立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同时,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出台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考核实施细则和统计制度,对考核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和下达。
  2.政策有力度。
  为加大对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我市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的工作意见》和《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13个部门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配套政策,形成了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政策体系,积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政策洼地。同时通过开展为企业“送政策”活动、召开政策新闻发布会等,向企业和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
  3.服务有提升。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浙商创业创新的工作体系,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领导联系重点浙商制度、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统计工作制度、督查考核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建立浙商组织联系网络、组织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业务培训、开通浙商创业创新项目绿色通道、开设浙商投资政策咨询服务平台等多种手段,使我市服务浙商创业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4.宣传有强度。
  我市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系列活动为载体,加大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和环境的宣传力度,密切与各地浙商的联系,深化对接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先后举办了全国各地浙江商会会长杭州行、2012杭商发展论坛浙商创业创新·看杭州、2012杭州(北京)经济合作洽谈会暨浙(杭)商创业创新座谈会、杭州(上海)浙商创业创新座谈会、粤浙商创业创新座谈会、山东省浙江商会回归发展座谈会等多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同时,与浙江日报、杭州日报、钱江晚报、人民网、新华网、浙商网等新闻媒体合作,对浙商回归的先进人物和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经验进行重点宣传,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此外,各区、县(市)和开发区也积极开展了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为主题的招商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要挑战。
  尽管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但要在今后几年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动力,仍需要应对好“三个加大”的挑战:一是外部竞争加大的挑战。优质项目和企业资源是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围绕项目和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市对项目和企业的引进急需统一规划和协调,对“好、大、高”的优质项目引进要采取更灵活的政策措施。二是项目落地难度加大的挑战。由于我市可用规划空间有限,部分引进项目选址难以在允许建设区落实,加之环境、能源、产业导向等方面的制约,引进项目的落地难度正在加大;征地拆迁难问题阻碍了引进项目的推进;优质楼宇资源的缺乏造成了一些优质项目的流失,因此亟需新的思维、理念和手段,探索在土地、环境、能源等资源限制下的项目引进新模式。三是服务压力加大的挑战。项目审批的时间需要进一步压缩、环节需要进一步精简、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浙商创业创新的服务需要进一步创新。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四个翻一番、四个高于、十个更好”的目标,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发展促进杭州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主要方向,以扩大有效投资为主要抓手,加快浙商回归引进,加快重大平台建设,加快外部空间拓展,加快发展环境提升,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要立足“一基地四中心”的城市定位,紧紧围绕十大产业发展、扩大有效投资、“四大”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在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始终把科技进步与创新放在首位,以创新性理念和举措,积极营造创新氛围,强化浙商创新意识,激发浙商创新活力,引导和推动来杭发展的浙商企业加快转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同时在工作推进中要高度重视手段创新、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水平,提高发展环境满意度。
  ——坚持招强引优。根据省会城市的独特市情和优势,着重发展楼宇(总部)经济、研发经济、创意经济,突出“高、新、大”的导向和“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的要求,大力引进总部企业、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以及重大科技人才和机构,抢占浙商创业创新的高端领域,充分体现并发挥我市支持浙商创新创业工作在全省的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坚持内外并举。以“城市国际化”为抓手,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内市外的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把推动包括浙商在内的国内外优秀企业、项目和人才“引进来”与支持杭州本土有实力的浙商“走出去”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境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的广大浙商联动发展、协同共进、合作共赢。
  ——坚持统筹联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市场配置力、企业主体力“三力合一”作用,着力强化杭州市与区县(市)之间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积极加强与省内外浙商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发展联动,深入推进“四共”合作协议,凝聚一切积极力量,统筹一切有利因素,以最大能量推进我市浙商创业创新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进入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运行轨道,努力建设全国浙商总部中心,基本形成“一先、二升、三新”的格局,即整体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处于领先地位,回归引进项目质量不断提升,创业创新环境不断提升,集聚平台打造取得新进展,外部空间拓展迈出新步伐,为全市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转型升级作出新贡献。
  2.具体目标。
  ——回归项目引进实现新突破。2013—2015年间,力争引进项目到位资金累计达到1500亿元,到位资金年均增长率达到10%。引进总部经济项目20个,世界和中国500强项目30个,重大科技人才和机构项目500个。
  ——集聚平台打造取得新进展。浙江省浙商总部中心建成,成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核心平台。“两区十园”的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和创业创新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若干个浙商创业创新集聚区。到2015年,通过积极培育,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为主要功能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累计达到15家以上、市级重点类服务业集聚区累计达到25家以上。
  ——外部空间拓展迈出新步伐。到2015年,我市对外投资中方投资额累计达到18亿美元、新建境外销售网点200家以上,每年参加境内外展会120项、参展企业1500家;实施25个农业生产基地外移项目,共新增农业生产基地80万亩。传统能源的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
  ——创业创新环境得到新提升。到2015年,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各领域的审批改革有序开展,浙商创业创新的项目审批列入各审批部门的绿色通道,审批时限按承诺时限减半执行;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为支持浙商发展的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覆盖广、合力强、效率高、系统性好的服务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立足杭州实际,紧扣项目引进、平台打造、空间拓展、服务提升等四大环节,统筹资源,集中力量,拉高标杆,强化引领,全面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体系。
  (一)突出量质并重,加强浙商回归项目引进。
  1.项目引进导向。
  按照加快建立以服务经济为引领、十大产业为主体、创新为动力的特色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突出“高、新、大”导向,高起点、高质量吸引浙商回归。一是围绕“一基地四中心”战略定位,重点吸引浙商发展以研发设计、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为核心的总部经济;鼓励浙商利用自身优势在杭优先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和先进装备制造等十大产业。二是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浙商直接或联合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知名央企国企来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和大企业,以及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项目;加大先进装备、先进生产线和先进商业模式的引进力度,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建链、补链、强链”,鼓励支持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鼓励浙商带科创、研发、孵化等项目来杭发展;鼓励浙商利用良好的人脉资源引进前沿技术、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引导浙商利用雄厚的资本优势和杭州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与大院名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围绕“城乡一体化、城市国际化”主抓手,积极探索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城市功能性重点项目的引进模式,力争取得突破;鼓励支持浙商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杭州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鼓励支持浙商向“大杭州”发展,落地五县市,重点吸引和引导浙商大企业大集团参与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建设以及先进制造、旅游休闲和生态农业等产业的发展。
  2.项目引进举措。
  一是加强浙商联系。进一步完善浙商组织联系网络,加强与浙商的联系和沟通;推进投资信息平台和重大项目推介库的建设,建立完善浙商回归投资信息发布机制;加大浙商回归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丰富宣传推介形式和内容,让浙商全面了解我市的环境、政策和项目。二是完善招引平台。充分利用西博会、休博会、动漫节、对外招商推介会等市内各种论坛、展览会、研讨会,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突出、针对性强的重大产业活动,为我市吸引浙商回归搭建平台;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为重点,赴省外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选资活动,吸引国内优质浙商资源回归;聚焦欧美、韩日、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地,完善境外浙商引进平台,加大吸引境外浙商回归力度(见附件1)。三是创新引进模式。统一协调全市范围内各区县(市)、开发区的浙商回归项目引进工作,建立健全区县(市)、开发区联动招商机制,形成全市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助、共同推进的项目引进新格局;鼓励支持开展楼宇招商、企业招商、零用地招商、以民引外等多种项目引进新模式的探索和实践;建立政府招商项目网上平台,开展网络招商,拓宽招商新渠道;积极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项目引进工作业务技能专业培训,提升项目引进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二)突出统筹协调,推进浙商重大项目实施。
  1.重大项目推进计划。
  重点聚焦“一基地四中心”建设,围绕现代服务业、旅游综合体、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实施56个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总投资1366.94亿元。其中现代服务业项目17个,总投资577.66亿元;旅游综合体项目8个,总投资175.02亿元;文化创意产业项目13个,总投资238.1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项目6个,总投资51.26亿元;先进制造业项目12个,总投资324.89亿元(见附件5)。
  2.重大项目推进举措。
  一是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项目推进计划。制定完善重点项目年度推进计划,确定项目推进年度工作目标,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二是加强领导,逐步完善各项推进制度。继续坚持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力量,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三级协调机制,发挥好区、县(市)和开发区一级协调的基础性作用,对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由市外资办和内资办牵头进行二级协调,特别重大的问题由市政府进行综合协调;着力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健全服务机制,落实重大项目专人负责、全程服务制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三是优化配置,切实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当地切块指标优先保障和市本级指标重点扶持相结合的土地指标分配方式,加大对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的倾斜力度;鼓励浙商企业努力开展内部挖潜、腾笼换鸟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做好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浙江省在土地指标和资金上的支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和产品,积极满足浙商企业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强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与浙商回归引进项目的对接,切实加强资金供给。
  (三)突出集聚集约,完善浙商来杭发展平台。
  1.着力打造总部企业集聚区。
  围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现实需求,以发展总部经济为导向,进一步突出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配套设施、加大招商力度,突出建设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和武林中央商务区三大中央商务区,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新天地、黄龙西溪总部企业集聚区等五大职能型总部企业集聚区,积极培育山南国际创意产业园(国际金融产业园)、城市之星综合体等一批潜力型总部企业集聚区(见附件2),着力打造支撑浙商创业创新的示范平台。重点推进浙江省浙商总部中心建设,突出全省浙商回归企业的服务中心、展示中心和联谊中心的功能定位,加快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按照服务浙商回归总部企业的产业链需求,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完善科技研发、商务金融、会议展示、联谊交流等功能配置;积极吸引国际组织落户杭州,加强我市企业与国际市场的交流合作;创新开发运作模式,拓宽招商渠道,大力吸引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内外浙商企业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或研发、营销等职能性总部,着力打造全省浙商回归的投资高地和精神家园。
  2.重点推进“两区十园”建设。
  加快推进“两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十园”(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临安经济开发区、桐庐经济开发区、建德经济开发区、淳安经济开发区)建设(见附件3)。进一步明确“两区十园”发展定位和产业导向,突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加快创新载体建设,着力提升“两区十园”创新资源的吸引集聚能力、新兴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和新型城市化的引领示范能力,打造浙商回归集聚发展的主平台。
  3.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围绕我市打造“一基地四中心”战略目标,顺应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要求,以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等为导向,以中央商务区(CBD)、城市综合体、特色楼宇、特色街区为主要载体,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见附件4);充分考虑发展现代服务业对集聚区建设的需求,着手修改完善全市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认定评审工作,加强对已认定服务业集聚区的考核,以认定和考核为手段促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功能、强化服务;大力发展楼宇(总部)经济,以高品质、现代化、智能化为导向,加快特色楼宇的建设和更新改造,完善特色楼宇功能配套和管理服务;提升特色楼宇品牌价值,增强特色楼宇招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能力。
  (四)突出区域合作,支持浙商拓展外部空间。
  1.拓展国内外合作空间。
  加强我市与境内外区域组织和城市之间的合作,巩固提升传统市场,深化拓展国内、境外产品市场新空间,积极搭建外拓市场平台和推广合作平台。一是加快建设浙商、杭商国内营销网络。积极推动我市大型专业市场到市外创办分市场、创立品牌,助力扩大杭州产品的国内市场份额。依托杭州营销协会、异地杭州商会(企业联合会)等中介组织,在全国建立一些杭州产品营销中心。二是大力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在深耕美国、欧盟、日本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东盟、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的培育。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进出口贸易,加快建设自主国际营销网络。三是积极开展展会营销。继续开展“1212”拓展国际市场活动等大型活动,着力加强与境外一流商会、协会和会展机构的合作,开展抱团赴境外参展和在境外举办自办展。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境内外重大展会,着力提高杭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继续办好“西博会”和“休博会”,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来杭参会参展,开展投资贸易活动。
  2.加强外部资源要素利用。
  以推进农产品基地外移和加强能源利用为重点,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拓展要素空间。一是建设农产品外移基地。以发展外向型农业为导向,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引导总部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业企业参与农业区域化合作。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农业企业开展银企合作,不断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农业生产基地外移的融资问题。二是拓展能源利用空间。依托能源装备产业的基础优势,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在能源资源丰富的东北、中西部地区建立能源产品应用基地。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通过长期合作、参股开发、资源置换、股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同时,加快实施“阳光屋顶”工程、太阳能光伏示范电站、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等项目,加强存量能源潜力挖潜,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突出服务提升,优化浙商创业创新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杭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围绕企业注册、项目推进、就业就学、职称评定、户籍管理等问题,出台《关于深化审改创新服务提升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服务水平的工作意见》等政策文件,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限、提高效率,构建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2.优化协调服务体系。
  坚持“创新引领、效率第一”的原则,提升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手段,为浙商创业创新提供系统服务、高效服务。按照“双服务”专项行动、“奋干走”主题活动和作风建设要求,推进市、区(县市)联动、部门联动,形成覆盖广、合力强、效率高、系统性强的服务工作机制,力争在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服务能力、服务成效上有较大提升。以服务项目为着力点,重点加强对浙商引进项目的协调服务,依托市重点项目办、工业项目办、招商引资项目办等职能机构,充分发挥三级协调机制、代办制等服务机制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浙商回归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落地和实施,确保更多浙商项目早立项、早动工、早产出。
  3.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建立完善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信息交互平台以及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通过定期组织信息通报会、信息发布会、媒体通风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市的相关工作的导向、成绩、进度等内容。通过信息沟通、恳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中央、省、市三级媒体的联络沟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规划、浙商回归重大项目(企业、人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舆论宣传,树立榜样,鼓舞士气,营造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领导,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配合抓”。进一步发挥好市、区(县、市)两级支持浙商创业创新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工作重点、工作方向和重大政策,及时发现、解决重大问题,在统筹协调、项目认定及推进等方面发挥好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保各项任务和职能落实到人。进一步发挥各区、县(市)经合办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服务作用,确保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职能到位,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和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抓紧组建和提升浙商服务中心,发挥好浙商服务中心政策咨询、信息交流、项目推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省、市、县三级贯通、全面覆盖、联动协调、推进有力的浙商服务网络。
  (二)强化规划引导。
  深入分析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将规划编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制定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规划、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规划保障。进一步突出规划的指导作用,规划中确定的重点任务、举措和重点项目(平台),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并加强跟踪督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规划对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政策制定、项目引进和推进的指导性,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
  有效落实我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1+13”配套政策等一揽子扶持政策,确保现行政策能够及时兑现。对于浙商在杭州设立总部、发展十大产业以及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来杭创业创新,在项目用地指标、金融支持、政府性资金补助及户籍、人才专用房、税收、科研经费等方面,根据相关支持政策给予相应地倾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浙商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领域投资、建设和经营。同时,在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政策进行修改完善。突出政策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
  (四)注重监测考核。
  细化和完善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督查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强化监督。将“四度”(即浙商回归引进贡献度、项目质量优化度、外部空间拓展度、发展环境满意度)的考核结果纳入我市年度目标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导向,突出重点,考核内容逐步由单纯的数量扩张向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转变,强化对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重点产业、重大科技人才和机构项目以及创新成果和服务等质量的考核力度,保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有序、有力和有效开展。

附件:1.2013—2015年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主要活动平台
            2.2013—2015年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引进项目主要承接平台(总部企业集聚区)
            3.2013—2015年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引进项目主要承接平台(两区十园)
            4.2013—2015年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引进项目主要承接平台(服务业集聚区)
            5.2013—2015年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重大项目千亿投资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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