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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商会资源 ,建立共享基地的决定


 

(723商会第三届第十次会长办公会议通过)

 

为整合和发挥会员企业优势资源,搭建共享资源平台,进一步推动会员企业发展,经研究,确定建立商会资源基地,实行平台共享。

 

一、基地作用:

借鉴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经验,对本商会会员企业中有行业代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优势资源进行整合和盘活,为商会其他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教育、培训、咨询、交流等服务,实行一企资源,众企共享。

二、基地条件

1、必须是商会入册会员企业,且资信良好,在有关行政机关无不良记录;

2、企业有一定规模和行业代表性;

3、有相应场所、专业设施等条件;

4、有相应团队等服务保障力量;

5、有为商会会员服务热心和奉献精神。

三、基地确定程序

1、首先由会员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及服务措施等;

2、由秘书处会请有关会长、顾问进行实地考察确认;

3、双方签订共享基地协议,公示并挂、授牌。如:杭州湖北商会××基地。

四、有关明确事项:

1、共基地企业要正确处理产品经营和为会员服务关糸,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既可和本企业商业活动结合,也可单独组织。活动情况要作好台帐记录,商会每一年评选优秀共基地,在会员或理事大会进行表彰;

2、共基地进行咨询、培训、沙龙、交流等活动原则免费,同时本首互惠自愿产生经营活动,基地企业产生经济效益,应对商会有所贡献。

3、基地不搞终身制,对服务不到位、活动不正常、会员反映功利性大强的基地,经审核确实予以摘牌公示。

4、对不具备共享基地条件,又有热心将本企业专业资源拿出来共享,商会秘书处会积极协调对接,并也列入资源贡献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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