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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湖北商会关于2014年度先进评选的决定
来源:杭州湖北商会 时间:2014-12-31 热度: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会员积极参与商会活动,无私关爱商会建设,根据商会«关于开展先进评选工作决定»的制度,经第三届十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4年度“突出贡献、参与优秀” 先进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
为更好贯彻商会文化建会,服务发展理念,按照会员企业对商会的贡献、参与作为,综合评选突出贡献单位、参与优秀单位,达到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彰显正能量,完善商会的激励机制。
二、评比条件
本届入会满六个月以上的会长、理事、会员单位均可参评:
突出贡献单位: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年度工商税务司法等无不良记录;
2、企业管理规范,效益良好,对社会有一定贡献;
3、参加商会(包括党群组织和分支机构及社会公益慈善)各项活动赞助捐赠积极,贡献大;
4、在商会抱团合作,互帮互助行动积极,成绩明显。
参与优秀单位: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年度工商税务等无不良记录;
2、按照商会会费交纳规定,三年会费(至12月底) 一次性交纳;
3、关心支持商会工作,商会各项活动参与度高;
4、认真完成商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作用发挥的好;
5、在商会抱团合作,互帮互助行动积极,成绩明显。
对本年度支持商会建设、积极参与商会重大活动,热心帮扶会员企业排优解难,促其发展特别突出的名誉会长、顾问、特邀会员等予以表彰;
三、评比安排
1、评比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评比比例:
突出贡献单位:共 10名。按照年度对商会(包括党群组织和分支机构及社会公益慈善)捐赠到位经费及物资价值总额,从高到低贡献排序录取。
参与优秀单位:在本届三年会费一次性交纳范围内,按会长、理事、会员各10%,根据商会章程制度应规定参加活动(每次10分)、可积极参加活动(每次5分),统计量化总合,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奖励办法:总的原则以精神奖为主,主要有
⑴在羊年新春团拜和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请领导颁发奖励证书,佩戴授带,现场置放先进介绍展示板;
⑵在商会办公室置放先进介绍,2014年全年宣传展示;
⑶在«楚商风采»杂志、网站、ppt、微信等媒体,免费撰写软文,介绍先进企业经验风采。
五、评比组织要求
在商会会长班子的领导下,把每年开展先进评选作为商会重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具体评比工作由秘书处负责。要作到
1、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出积极性,评出团结和谐;
2、台账和记录数据要准确,本人核实要到位;
3、入围的先进要在商会网站公示3天后确定。
附件下载: 《2014年度积极参与奖》 《2014年度突出贡献奖》